新规:外汇局允许使用电子单证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
人行重庆营管部还提醒,11月1日起有一项新规开始实行。
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,满足外汇指定银行和境内机构办理外汇业务的电子化需求,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交易真实、业务合规和风险可控为原则,制定《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指引》(汇发〔2016〕25号,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,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,按照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和《指引》要求,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,可以审核其电子单证,以提升相关业务办理效率。外汇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和企业相关业务开展核查或检查。